来源:丽江市纪委监委 发布日期:2019年08月12日 作者: 点击数: 1170
近期,丽江市纪委监委通报了5起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
1.丽江市林业和草原局资源林政科科长张顺林、公益林办主任韩建明上报工作拖延滞后受到问责问题。2018年10月10日,省林草厅、财政厅联合下文要求各州市林草局于当年11月30日前上报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情况。2019年3月27日省林草厅电话催办后,市林草局于4月1日才上报整改情况报告。经查,2018年10月25日,丽江市林草局承办科室资源林政科收到该文,但科长张顺林收文后没有及时认真学习文件,未对涉及丽江市的整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和督办,未按时上报相关材料。该市林草局公益林办(设在资源林政科)主任韩建明具体负责该项工作,其于2018年12月18日通过其他渠道知晓了文件内容,并做了工作安排,但未及时主动向张顺林汇报情况,在后续工作中跟踪落实不力,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问题整改、及时上报情况。2019年5月,张顺林受到书面诫勉问责、韩建明受到通报问责。
2.玉龙县奉科镇原党委副书记潘铁笋,副镇长和慧明、树正坚因在发放中央惠农政策补贴工作中搞平均主义受到诫勉问责问题。2015年玉龙县农业局、玉龙县财政局下达的奉科镇中央农资综合补贴面积为15736亩,奉科镇在中央农资综合补贴发放过程中,未严格按照县农业局、县财政局的文件要求“补贴资金要与实际耕地面积或者播种面积挂钩”,而是以户相对平均的方式兑付中央农资综合补贴。时任奉科镇党委副书记潘铁笋分管财政工作,对平均分配中央农资综合补贴负领导责任。2016年、2017年玉龙县农业局、玉龙县财政局下达的奉科镇中央农业支持保护补贴面积分别为20800亩、20900亩,奉科镇在中央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发放过程中,未严格按照县农业局、县财政局的文件要求“补贴资金要与实际耕地面积或者播种面积挂钩”,而是以户相对平均的方式兑付中央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分管财政工作的奉科镇副镇长和慧明、副镇长树正坚,对平均分配中央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负有领导责任。2019年6月,潘铁笋,和慧明、树正坚3人受到书面诫勉问责。
3.永胜县程海镇兴仁村原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王金成因平均分配农危改补助资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问题。2015年,程海镇兴仁村委会东岩村将4户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6万元平均分配给43户建房户。2016年,程海镇兴仁村委会东岩村将6户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73483.26元平均分配给18户建房农户。时任程海镇兴仁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王金成,未严格按照《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规定,监督管理好东岩村2015年、2016年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建设工作,对兴仁村委会东岩村平均分配2015年、2016年危房改造资金的问题负主要领导责任。2019年5月,王金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问题。
4.永胜县六德乡六德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谷泉贵对产业扶持项目监管不到位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问题。2017年,六德乡六德村委会第一批、第三批产业扶贫项目涉及仔猪发放,但由于六德村委会对项目实施监管不到位,导致项目实施方未按照合同履行,存在向32户建档立卡户发放现金58500元代替仔猪发放,并向161户非建档立卡户以1000元/户的标准发放现金共计161000元的问题。六德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谷泉贵对六德村委会产业扶持项目监管不到位、履职不力问题负有直接责任。2019年5月,谷泉贵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华坪县卫生健康局局长罗平波、副局长乔琪未正确履行主体责任、有效履行监管责任受到通报问责问题。2018年,华坪县卫计局因在14所未达标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过程中存在土地落实困难、协调不力、项目建设缓慢等问题,被省卫健委通报,时任卫计局党组书记、局长罗平波受到约谈。华坪县龙洞卫生院违反财经管理制度,院长胡在云擅自决定并安排财务人员龙莹挪用2018年原卫计局下拨的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扶贫专项资金74531.57元,用于发放2018年8月至2019年3月临聘人员工资,2019年4月,华坪县监委对胡在云、龙莹进行立案调查,挪用资金已全部归还原资金渠道。罗平波作为时任华坪县卫计局党组书记、局长,分管脱贫攻坚工作,乔琪作为时任华坪县卫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健康扶贫和财务工作,未能正确履行主体责任、监管责任,对华坪县因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工程进展缓慢受到省卫健委通报、约谈,龙洞卫生院违规使用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资金问题负有重要领导责任。2019年6月,罗平波、乔琪受到通报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