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好《云南省推进作风革命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的若干规定(试行)》,进一步改进机关作风,服务基层、狠抓落实、提质增效,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推动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确定的目标任务落地见效,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于日前印发推进作风革命加强机关效能建设20条措施。内容如下:
(一)强化政治担当。始终把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作为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规矩,确保党中央关于教育的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及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坚决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不懈把教育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坚持发扬钉钉子精神加强教育系统作风建设,确保实现“到2026年,力争全省教育整体发展水平达到西部先进行列”目标。
(二)严肃政治规矩。将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及指示批示精神情况纳入政治督查、纪检监察、巡视巡察和年度考评;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有关事项的重要批示,省委作出安排后10日内提出贯彻落实方案,明确责任部门、进度安排和完成时限,建立工作台账。每年开展一次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情况“回头看”。
(三)建设学习型机关。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举办委厅领导论坛、处长讲坛、云南教育大讲堂,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重要文章精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教育的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教育部工作要求,整体提升机关干部能力素质。对标对表先进地区,学习借鉴先进经验做法、创新思维、改革办法。
(四)树立高效率作风。牢固树立“今天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的效率意识,坚持以自我革命的精神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大力弘扬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的作风。严格落实省领导教育工作专题会议议定事项分工、重点工作行事历、每周重点工作调度、每日快报制度。做到任务一布置,马上抓落实;工作一部署,马上去推动;工作一完成,马上就反馈。全面提高便民服务效率,落实行政审批“最多跑一次”,政务信息全面共享。
(五)及时贯彻落实文件部署。要求出台配套措施的党中央、国务院文件,有明确时限要求的,在规定时限内提前2个月报省委省政府审定,按时限出台;没有明确时限的,1个月内报省委省政府审定,3个月内制定出台;特殊情况经批准可在半年内出台。要求出台配套措施的省委省政府、教育部(含联发)等文件,有明确时限要求的,在规定时限内出台;没有明确时限的,1个月内出台,特殊情况经批准可在2个月内出台。经省委教育工委会、省教育厅党组会审议通过的文件,3个工作日内正式印发或报出。牵头落实的省委省政府重要文件,每半年书面汇报1次落实情况,重要工作及时报告。常态化推进党内法规执行和贯彻落实,建立健全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效力评估制度。有关文件落实情况实行台账管理和月通报制度。
(六)及时落实会议决策部署。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教育部等重要会议精神、重大决策部署作出安排后,20日内提出贯彻落实措施,并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报送贯彻落实情况。省委教育工委会、省教育厅党组会、厅长办公会等决策会议作出工作安排后,3个工作日内细化落实举措,并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完成,及时报告落实情况。
(七)及时办理有关指示批示。上级领导批示批办的工作,有时限要求的,按照要求落实并报告;没有时限要求的,委厅收件后7个工作日内落实并报告,特殊情况不超过15个工作日;紧急情况随到随办,及时报告;情况复杂,在规定时限内未办结的,定期报告进展情况;全面实行领导批示件季度通报制度。
(八)扎实推进教育系统重大建设项目。落实重大项目服务专班制度,全程跟踪协调、帮办协办。督促建设主体对项目立项、要素保障、规划施工、竣工验收等阶段的工作全程跟进、倒排节点、挂图作战。
(九)及时处置突发事件。发生重大突发事件的,第一时间组成工作组赶赴现场指导处置;未达到重大突发级别的,分管负责同志和责任部门第一时间指导处置。一旦发生紧急情况,及时报告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负责同志,30分钟内向省委省政府、教育部应急办(总值班室)电话报告,1小时内通过信息渠道书面报告。
(十)全面推行项目工作法。全面实行任务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具体化。政策性、重大工作文件要明确任务分工、责任部门、责任人员、完成时限、工作标准等。实行项目化清单管理,形成责任链条,扎实推进项目落实。
(十一)全面推行一线工作法。把办公室搬到教育教学一线、乡村振兴一线,在基层一线解难题、促发展。领导班子成员每年至少到基层教育部门和学校宣传宣讲党的教育方针政策1次、调研30日,每半年至少接待群众来访1次、到基层一线现场办公1次。
(十二)全面推行典型引路法。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学习借鉴先进发达地区的典型成功经验,发现、培育省内先进典型,总结可复制的发展模式和工作思路,将典型经验做法上升为制度性措施规定,以示范引领、加快推进,形成“对标先进、争创一流”的良好局面。
(十三)从严精简文件和简报。严格控制文件数量,非必要不发文,发管用的文,上级部门没有明确要求的一般不制发配套文件,不得层层转发。向基层教育部门和学校发文,要预留足够的贯彻落实和反馈时间。控制文件篇幅,公文正文一般不超过3000字,政策性较强的综合性公文不超过10页。严格执行向省委省政府报告要求,专项报告不超过3000字、综合性报告不超过5000字;一般不直接向省委省政府报送简报,重要工作“一事一报”报送专报,不超过1000字;由主要负责同志审核把关后亲笔签字方可报送。
(十四)严格会议管控。严格执行年度会议计划申报制度,少开会、开短会、开解决问题的会,能合并的合并、可套开的套开。全省性会议原则上只开到州市教体局、高校、省属中职学校,一般采用视频会议形式召开,时间控制在1小时内,特殊情况不超过1个半小时;线下召开的全省性会议人数不超过150人、会期不超过1天。减少陪会,省领导召开的会议,由办公室统筹安排参会人员;委厅领导召集会议,可安排分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不安排非分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不安排无直接工作关系的部门参加;面向基层教育部门、学校召开的会议,未经主要负责同志同意不得要求基层教育部门、学校主要负责人参会,机关处级及以下干部召开的会议未经分管负责同志同意不得要求基层教育部门、学校班子成员参会。坚决整治视频会议层层套开、重复召开、调度会议频繁召开等问题。
(十五)严格规范督查检查考核和巡察工作。严格执行年度督查检查考核计划和审批备案制度,未纳入计划或者未审批备案的,不得擅自开展;严禁以调研名义开展督查检查考核工作。督查检查考核和巡察不得要求过度留迹留痕,减轻基层填表报数、做台账、报材料负担。除上级明确要求外,不得以成立议事协调机构、组建工作专班、制定工作方案、召开会议、印发文件、纪要记录等作为评价基层工作的依据。
(十六)加强调研工作统筹。增强调研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重在了解情况、推进工作、解决问题、总结推广经验;科学制定年度调研计划,避免同时或者频繁到同一地区扎堆调研;机关部门调研需报请分管负责同志同意,处级以下干部原则上不单独赴基层调研,调研结束要向工委、厅党组提交调研报告。
(十七)整治突出问题。坚决整治社会关注、人民群众关心的教育领域“面子工程”、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政策制定“翻烧饼”和执行政策“一刀切”等问题。坚决整治“推脱滑懒”“慢半拍”作风顽疾。坚决整治高校存在的“官气”十足、“衙门”做派等问题,落实少开会、开短会,少发文、发短文等要求。严格控制进中小学校园事项,清理规范命名、创建、比赛、竞赛、征文等活动。严格规范议事协调机构设置,除上级明确要求外,机关原则上不得成立议事协调机构和工作专班。
(十八)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根据有关工作要求,成立委厅推进作风革命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委厅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机关党委(人事处)的负责同志任副组长,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作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委厅办公室,负责日常统筹协调工作。各部门要坚持机关和领导干部带头,形成一级带一级、一级抓一级的良好局面。驻厅纪检监察组对推进作风革命加强效能建设的组织领导、措施落实、落地见效等情况加强日常监督。
(十九)深入学习宣传,营造良好氛围。把改进作风、提升效能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委厅领导论坛、党支部“三会一课”、处长讲坛的重要内容,作为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对照检查的重要内容。加大宣传力度,及时宣传推广各部门和学校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的成功经验和典型做法,营造良好氛围。
(二十)建立考评机制,严肃监督执纪。把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情况作为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教育督导内容,纳入高校、省属中职学校、机关内设机构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年度考核内容,纳入干部职工年度考核和民主评议党员内容。把考评结果作为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和领导干部业绩评定、职务职级调整、奖励惩处的重要依据。对不担当、不作为、不负责,庸懒散拖、阻碍事业发展的干部,坚决果断调整处理。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和搞应付性执行、选择性落实的,严肃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