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0-05-20 15:13:07 来源: 文山州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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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着大家平时工作辛苦,发点钱、出去旅游一下是想激励大家好好工作,殊不知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我深刻认识到了违规发放津补贴和违规组织干部职工公款旅游行为的严重性和错误性,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会从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文山市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原副局长、洁城公司原负责人田维海在反思材料中这样写道。
经查,2017年11月、2018年8月,田维海在兼任文山市市容环境治理综合执法大队总负责人和市容市貌集中整治行动指挥部指挥长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工作辛苦为由,违规发放绩效奖励、加班费共计570660元。违规组织干部职工公款旅游,用公款报销各类费用共计286905元。今年5月,田维海被该市纪委监委给予党内严重警告、政务撤职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
【执纪者说】
党的十八大以后在党中央明确提出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党风政风得到根本转变,但仍有少数党员干部心存侥幸,顶风违纪。该案就是其中一例,田维海违规发放津补贴和违规组织干部职工公款旅游行为,反映出其纪律规矩意识淡漠,也暴露出相关部门管理制度、财经制度等方面存在的漏洞。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此为鉴,切实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始终严守底线、不越红线。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扛起主体责任,加强对基层领导干部的教育监督,健全审批、财务管理等制度,铲除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滋生的土壤。(陈艳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