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纪委办公室
纪委办公室人员编制3人,设主任1人、副主任1人。
工作职责:
1.维护党的章程和其它党内法规、法纪,协助校党委检查党的方针、政策和决议在学校的贯彻执行情况;
2.负责校党委、校纪委有关党风廉政建设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实及监督检查;
3.负责校纪委各种会议、教育活动、学习活动的筹备工作;
4.负责校纪委印章管理、公文办理及对内、对外联络;
5.负责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各类统计报表的上报;
6.负责对党员干部进行廉政警示教育;
7.指导各总支(直属党支部)纪检委员和部门廉政监督员开展工作;
8.加强纪检干部队伍的自身建设和业务培训;
9.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纪检处
纪检处(内设监督检查科)人员编制4人,设处长1人,副处长1人。
工作职责:
1.贯彻落实校党委、校纪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工作部署;
2.监督检查学校党委、行政的决议、决定和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
3.监督校内监察对象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
4.监督检查党的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的情况;
5.受理校内监察对象的检举控告和申诉;
6.查处校内监察对象违规违纪违法问题;
7.加强对学校招生录取、基建项目、物资采购、财务管理、科研经费管理、后勤服务、人员招聘等重要事项、重点人物、关键环节的监督和检查;
8.草拟和实施校内监督检查规章制度;
9.完成上级、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审计处
审计处(内设审计科)人员编制3人,设处长1人。
工作职责:
1.负责内部控制审计,对教学管理、科研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采购管理等内部控制体系的健全性、有效性进行审查和评价;
2.负责预算执行和决算审计,对预算执行与决算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进行审查和评价;
3.负责建设工程项目审计,对建设工程项目投资立项、勘察设计、施工准备、施工过程、竣工验收等各阶段业务管理活动进行审查和评价;
4.负责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鉴证和评价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情况;
5.负责专项资金审计、专项审计调查、绩效评价等审计;
6.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
7.协助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督促落实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
8.完成上级部门及本单位要求办理的其他事项。